星期四, 四月 16, 2009

在国内(其一)

先在上海呆了几天,正好是清明节. 很不愿意但又不得不错过了明明的生日. 这也许是唯一一次我能跟她一起过生日的机会,从前没有,以后也许也永远不会有. 抛开这纠缠了六年的纠结, 有一件事情倒是很有趣, 适合所有人阅读

在上海将几百美元换成人民币,当然正规的是去银行. 我在建设银行宽敞的营业大厅里面坐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轮到了. 等的过程倒不算是十分的漫长,毕竟建行的皮质沙发坐着还是相当的舒服的. 问题在于当我提出将换得的数千RMB存入一个存折, 银行的业务员表示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虽然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没有规定可以"就作为不可以处理. 我当然不愿意怀揣数千元在马路上走着, 便央求他想想办法. 该业务员想了一下, 说如果我有哪个国家的绿卡(意思是永久居民身份),则可以用护照办理. 我一想数年前办了澳洲的PR, 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 真的是冤有头债有主无心插柳. 于是总算可以把2千元前存入一个存折,好心的业务员还特别帮我多放了几毛钱上去,这样2K可以全部取出.

回头想想,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本地的银行里面兑换外币,居然要别国政府开具的证明才能遂行, 不免有些想不通. 难道护照在国内就不能算有效的个人证件了?

同学言: 想不通的事情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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