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二月 02, 2007

读到令人气愤的新闻

蛮好吃完饭上来逛逛,就读到令人气愤的新闻。报载于"大公报"说有一个中国外省孕妇到香港生孩子,时间没有计算精确,结果“逾期滞留”,被香港地方法院判刑六个月。同样在此报纸登有从2007年二月一日开始,香港地方政府规定,所有中国非香港市孕妇若无港某医院预约证明便不允许进入香港,并且大幅提高外省人在香港生产的费用。

我认为这是香港市地方政府纳粹化的一个举动,这个判例和规定没有任何一个人类的推理可以解释,除了”种族歧视"以外.自纳粹倒台以后,从来没有哪个国家限制本国公民在本国省市间来往,香港算是开现代人类史先河。并且,要求预约证明和提高费用无非是说香港欢迎有钱的外省人到港生孩子,没有钱的就拒之市外。是一个严重歧视和违反中国无产阶级宪法精神的恶例。制定这一条例的香港地方政府和曾荫权需要为此负责。

最近学习很忙,有时候看到怪现状都笑笑过去了,看到这个实在没法忍了。香港长期从广东进口生猪,有时候母猪没有生完小猪也就运过香港去了。猪可以进入无阻,反倒是中国公民被拒之”港“外,实在是一个大笑话,也是一个悲剧。在自己国家领土上尚且受歧视如此,罔论国人在海外没有地位了,除了可以嗟叹”为何不幸身为中国人“以外,难道不应该质疑地方政府侵犯公民权利的合法性么?

那么,剩下的唯一解释是香港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十年前的所谓”回归“只是蒙骗国人的一个幌子,如此说来,政府的行为比之于割让东三省有何分别?只有三个字”卖国贼“送给香港地方政府。在此号召有良心的国民抵制赴港,号召广东及其他省市人们抵制将货物输入香港。香港人和香港地方政府需要知道他们自己有几斤几两。

中央政府如果不及时阻止这一条例执行,无异于承认各地方政府有权分裂中国主权。到那时候,地球上会出现一个国家,他们的国民在自己国家土地上旅行的时候会需要不断地申请“入省签证”。相对地,在地球那一边的欧洲,不同国家的国民,可以自由地往返与欧洲的每一个国家。

谁说宇宙不是对称的。

6 条评论:

wren 说...

我尊重香港政府的做法。
香港人本来就拥有自治权,而且此事并不违反人道原则。
该反省的是我们的政府,为什么逼得这些孕妇辛苦跑到别处生孩子。

configerX 说...

自治是有限度的。香港的住民享有比内地民众优厚的政策优待,回归以来已经十年了。同样是中国人,凭什么出生地不同在公民基本权利上就如此不同,难道香港人是“少数族裔”,难道他们“在历史上受到过不公正对待,需要抚恤”。 也正是中央政府的昏庸,默认这种纵容分裂的政策存在,才造成现在这种国之不国的情形。而香港人也不自知,还以为自己的特权是与生俱来的。

支持大肚子孕妇,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前景的权利。

wren 说...
此评论已被博客管理员删除。
wren 说...

1,香港法院要判什么不是香港政府能决定的。

2,基本法给了香港高度自治权。他们的特权确实与生俱来。香港2006年出生率增长了14%。如果香港政府认为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对港人不利,他们有权阻止。

3,欢迎富人不欢迎穷人,世界上哪个地方都一样。外地人想拿城市户口,还不是得有钱买房才行。这是歧视行为,但这完全是另一件事。

4,我宁愿香港人有特权,也不愿他们跟着我们一起没权利。自治权不能被视为赏赐,不是北京想拿就可以拿回去的。特别行政区地位也不能视为强迫,不是香港人想独立就可以独立的。

5,“从来没有哪个国家限制本国公民在本国省市间来往,香港算是开现代人类史先河”这种话让我怀疑你其实是在讽刺……

configerX 说...

OK 我不否认所谓的基本法赋予香港各种奇怪怪的”权利“ 我批评香港政府是说他们没有做一个现代文明政府应该做的事情,to make things worse, 它们是完全反过来做的。人要有自知之明,一个人群也要有这样的判断力。否则就不是一个文明发展的社会,不是一个理性的人群。我虽然没有研究过基本法,但我不认为拒绝孕妇是作为一条写在里面的。香港出生率偏高,当地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是改善child care而不是不让人(来)生孩子。

今天也是那位著名的布尔什维克的忌辰,我可以理解当时为了要收回“主权”而做了一些让步,甚至有意或无异地放任了纳粹主义的滋生,现在已经十年过去了,该纠正的还是要纠正。

我不能同意jlong关于城市有选择人的权利这种说法。在天安门广场行乞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政府的职能不是笑脸迎富踢开穷人而是让富人和穷人可以和平的共享一个社会。

你没有权利是因为你和像你一样的很多人默认了这种状态。奴隶不反抗,奴隶主没有理由主动解放他们的。香港人在这一点上是聪明的。

wren 说...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从来不认为带歧视性的政策是合理的。我只是说,你不要把这种事和“国之不国”、“卖国贼”、“纵容分裂”之类的情绪扯到一起。人权和主权(自治权)完全是两码事,不管你认为哪个更高级些。
就算香港丧失了自治权,各种各样的歧视政策也不可能消失,而香港人会失去很多东西。北京从来就不是维护人权的典范。我们的“无产阶级宪法”被修改了无数次,而且从没被好好遵守过。我们的户籍制度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控制国内人口迁徙的制度。最歧视中国人的不是香港政府和外国政府,而是我们自己的政府。
在香港,如果有人以人权理由为弱势群体(包括内地孕妇)争取权利,那他多半是民主派(左派)的。香港一班“爱国人士”和政府官员也喜欢批评民主派“纵容分裂”。